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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镇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帮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北镇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按所示方法,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包括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辽宁省、锦州市和县里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公开方式
  1.北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北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azxzs.com)是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及省直驻北单位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
  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申请公开其它政府信息。
  (一) 受理机构
  北镇市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为北镇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6-6624330  传  真:0416-6622334
  电子邮箱:
bzsdzzwb@163.com
  通信地址:北镇市新区政务办公区主楼722室
  邮政编码:121300
  工作时间:周一——周五(冬8:00-17:00 夏8: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填写《北镇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当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应当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公民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
  (三)受理的形式
   1、当场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当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申请。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帮助政府改进工作;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